第一百六十九章药局定章-《梦绕明末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驿传新章的笔墨尚未干透,信阳州内关乎民生疾苦的另一要务——医药之事,便因一桩不大不小的案例,再次摆上了朱炎的案头。

    此前为应对时疫设立的“惠民药局”,在疫情平息后并未撤销,而是转为常设,继续为贫苦百姓提供基础的医药服务,并负责收集民间疫病信息。然而,这药局毕竟是仓促设立,规制未备,运行中难免生出些枝节。

    这一日,周文柏面带凝重,向朱炎禀报了一桩涉及药局的纠纷。州城内一位家境尚可的商户,其幼子染了风寒,听闻惠民药局有官派郎中坐诊,便前往求医。坐诊郎中按例开了方剂,由药局药工煎煮后让患儿服下。不料患儿服药后上吐下泻,病情反而加重。那商户大怒,认定是药局药材低劣或煎煮有误,险些带人砸了药局,经保甲乡兵弹压,才暂时平息,但坚持要官府给个说法。

    “部堂,经初步查问,那郎中所开方剂本身并无大错,药材也确是州衙采购的正品。”周文柏回禀道,“问题可能出在……那患儿体质特异,或是药材煎煮的火候、时间拿捏稍有偏差,亦或是与其他饮食有所冲克。然药局目前既无详尽的病案记录可供追溯,煎煮流程也缺乏严格规制,难以厘清确切缘由。”

    朱炎听完,沉默片刻。他深知,医药之事,关乎人命,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惠民药局的设立本是德政,但若管理粗疏,反可能酿成祸患,失信于民。

    “此事,错不在设立药局,而在规制未备。”朱炎沉声道,“以往民间郎中医病,多凭个人经验,成败皆由己担。然官府设局行医,便需有官家的规矩与担当。此案虽未酿成大祸,却是警醒。”

    他随即下令,由周文柏牵头,召集州内几位医术精湛、德行可靠的官私郎中(包括药局那位涉事郎中),以及精通律法的观政士子,共同商议制定《信阳惠民药局诊疗规制》。

    “此规制,需涵盖数端。”朱炎明确指示,“其一,明确医者职责。坐诊郎中须详细问诊,记录病患症状、体质、过往病史,开具方剂须签名备案。对疑难杂症,需谨慎用药,必要时可建议转由更高明医者诊治。”

    “其二,规范药材管理。药局所需药材,需由州衙统一采购,定立标准,严防假冒伪劣。药材入库、存储、抓取,皆需专人负责,建立明晰账目,定期查验。”

    “其三,严格制药流程。尤其是汤剂煎煮,需定立火候、时间、用水等标准,由经过培训的药工专职负责,并记录在案。可尝试制备一些常见病症的标准化‘成药剂’,以减少煎煮环节的误差。”

    “其四,建立病案制度。所有就诊者,皆需建立简易病案,记录诊疗经过与用药。此案卷不仅为厘清责任,更为积累医案,供日后研究提升医术之用。”

    “其五,明确纠纷调处。若出现医疗争议,由州衙指定资深医者与法吏共同核查病案、药方、药材,公正裁决。若确系药局过失,官府需承担相应责任,赔偿损失,并公示缘由,以儆效尤。”

    命令下达,相关人等立刻被召集起来。起初,几位老郎中对如此繁琐的规制颇不以为然,认为行医靠的是“望闻问切”的心法,何必受此束缚。但在周文柏和观政士子们引经据典,阐明官府行医责任重大,且规范化管理长远看有利于医术传承和提升的道理后,他们才逐渐转变态度,开始认真参与讨论。
    第(1/3)页